湖北商贸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8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20214号),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点,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加快形成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课堂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一流质量保障、考试改革和国际化办学”,聚焦新文科、新工科、新商科、新艺术建设重点、难点开展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详见《湖北商贸学院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与研究能力,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

(二)项目团队应有合理的年龄、学缘和职称结构,人数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院(部)联合申报。项目成员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在有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继承性、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研究思想的先进性、研究问题的切实性、研究内容的系统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成果的示范性。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无明显创新的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预期突破的项目;

3.主持人有教改立项项目,但因个人原因未结题验收的。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621日前,申报人填写《湖北商贸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本单位初审。

(二)单位推荐。628日前,各单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并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和《湖北商贸学院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交教务处(行政楼409室)。申请书电子版以“单位-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申请汇总表”命名发至邮箱7185710@qq.com同时转发至企业微信

(三)学校评审。7月8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四、有关说明

1.请各单位组织好本次教改立项的申报工作,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2.学校将对获批的立项项目给予5千元到1万元每项的经费支持,并遴选优秀项目申报2021年湖北省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邱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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