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2 点击数: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厅直有关单位和有关高校: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将于今年4月15日开放网络申报系统,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全申报工作于今年4月15日-6月15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陆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s://www.cnaf.cn/index.html,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资助范围包括: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 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等。

(二)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资助优秀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作品等在国内外的演出、展览。不资助艺术工作者个人作品的演出展览、纪念活动、节庆赛事等;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原貌展示的项目。

(三)艺术人才指训资助项目

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等领域创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和以城乡空间规划设计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分为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

(四)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申报主体为个人、机构或单位。

资助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和书法、篆刻等作品创作。申报组织创作项目须创作不少于30件(组)作品,个人创作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整组作品。

(五)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仅面向40周岁以下个人申报。

资助范围包括戏剧编剧、曲本作者,音乐作曲,舞蹈、舞剧编导,舞台艺术表演,美术、书法、摄影创作,工艺美术创作,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文艺评论。

各项目具体要求可参见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申报(https://www.cnaf.cn/guide.html)。

三、 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各项目主体认真研读申报指南,适应新变化。

202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做了四个方面的调整:

1.强化了申报指南的指引作用;

2.美术创作项目增设了由艺术机构、单位开展的组织创作项目;

3.美术创作项目将美术工作者个人创作项目由事前资助改为事后资助,并新增了对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的资助;

4.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资助资金额度上限提高至300万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于5月15日前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提交审读申请和所在单位具的审读意见,厅艺术处将对该类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三)为避免后期网络拥堵,请各单位和项目主体尽量错峰开展申报和提交。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提交以后不允许修改。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陈思;联系方式:027-6889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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