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结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1.项目结项登记表(附件4)
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
3.《专家鉴定意见书》(附件2)
4.研究报告
5.支撑材料:项目立项通知书、项目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出版的专著要有书皮、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等,发表的论文要有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
研究成果发表无课题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做结题成果申报。
二、其他要求
1.纸质版两份,无需胶装。
2.整理顺序如下:封面、目录、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研究成果复印件、变更情况说明表(附件3)(若无变更可忽略)。
3.为方便签字、扫描,结项审批书和专家鉴定意见书单独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务必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准确,材料要求整洁。
2.以上材料请提交至科技处(行政楼601),电子版以“姓名+结项+学院”命名,通过企业微信按期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