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结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1.《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
2.《专家鉴定意见书》(附件2)
3.项目立项通知书
4.项目结项登记表(附件4)
5.项目申请书
6.项目成果支持证明材料(出版的专著要有书皮、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等,发表的论文要有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
研究成果发表无课题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做结题成果申报。
二、装订要求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封面模版见附件5)。
2.装订顺序如下:封面、目录、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项目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研究成果复印件、变更情况说明表(附件3)(若无变更可忽略),装订成册,共需要3份。
3.单独准备2份结项审批书和专家鉴定意见书单独放,不要装订在册子里。
4.另外,单独准备2份项目结项登记表(附件4)。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务必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准确,材料要求整洁。
2.以上文件电子版需打包成压缩包,以“姓名+结项+学院”命名,通过企业微信按期发送至相关负责人,纸质版按照具体通知送至要求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