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商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已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湖北商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评审书(2023年版)》(附件1)
2.结题申报材料包括:
①《湖北商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评审书(2023年版)》2份
②研究报告2份
③项目申请书2份
④立项通知2份
⑤科研成果复印件2份(出版的专著要有书皮、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等,发表的论文要有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
研究成果发表无课题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做结题成果申报。
⑥如有重要变更,还需附上变更情况说明表(附件2)(请附在结题评审表后面)
3.结题评审
课题组完成结题材料的准备,由学校评审,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中“四、课题评审专家名单;五、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二、装订要求
1.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封面模版见附件3)。
2.装订顺序如下:封面、目录、项目结项评审书、变更情况说明表(若无变更可忽略)、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课题立项通知、科研成果复印件(著作只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等,著作原件另附一份)、重要的支撑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若无可忽略),装订一册,成册材料需上交2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务必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准确,材料要求整洁。
2.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项的,需要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进行延期。
3.以上文件电子版需打包成压缩包,以“姓名+结项+学院”命名,通过企业微信按期发送至相关负责人,纸质版按照具体通知送至要求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