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科研成果管理,现将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2020年科研成果的奖励及认定工作将以此登记、汇总的数据为准,请各部门严格遵守基础材料申报时间,及时准确汇总相关信息。
一、统计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类科研成果。具体如下:
(一)教科研项目
1.当年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教科研项目;
2.当年有实际经费汇入学校的横向项目及其他科研项目。
(二)科研成果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大型工具书及古籍整理成果等);
3.评审鉴定类科研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技术转让和科技开发成果等。
二、收集时间
各学院(部门)于2020年12月23日前上报统计结果。
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本学院所有教师的各项教科研项目和成果;各职能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统计本部门所有职工的各项教科研项目和成果;
2. 支撑材料原件由学院(部门)初审后,提供复印件统一交科技处审核;
3. 汇总表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技处邱艳邮箱7185710@qq.com,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交至科技处402室。
联系人 :邱艳 联系电话:027-87786859
科技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