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详见附件1),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资助性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

 1.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创新团队由学校自筹经费。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6月28日前,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选填对应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5),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初审。

  (二)单位推荐。 6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 并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和《湖北商贸学院XX单位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6,申报创新团队的无需上交此汇总表)交至教务处(行政楼409室)。申请书电子版以“单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2021年校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命名发至邮箱347745592@qq.com,同时转发至企业微信(童文妮)。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附件2),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请各单位根据以上工作安排,组织好本次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规范评审,公开推荐。

 

联系人:童文妮/邱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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