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7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研对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与促进作用,引导与激励我校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科技创新贡献智慧和方案,同时也为我校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围绕学校“十四五”科研规划,结合年度科研工作安排,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面向学校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紧密联系所在学科的选题研究,注重为学科建设服务,主要为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培育。

或者对于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成果为调研报告和系统化解决方案(含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制度建设成果等)。

2.青年项目。面向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紧密联系所在学科的选题研究,注重为学科建设服务。

3.应用对策研究项目。面向学校所有教师,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学校和地方政府决策服务。

4.党建和思政专项项目。面向党建工作者、辅导员和学工线干部,围绕新思想新形势新要求,立足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实际,重点就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证研究;着重研究解决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并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应用性研究。

二、申报原则和要求

1.培育重点原则。校级科研项目应成为申报上一级别科研项目的培育和基础,因此,本年度立项的重点课题,同等条件下,将择优推荐申报明年的省部级项目

2.扶持新人原则。校级科研项目主要起扶持、培育作用,因此,已承担2项校级及以上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校级及以上项目类似且无新意的,不推荐申报。每位申请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

3.专项扶持原则。设立党建和思政专项项目,鼓励、扶持党务工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辅导员和学工线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应用性研究。

三、资助标准

重点项目1万元/项,其它0.3万元/项。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可有重点地列出若干课题参考目录,供教师申报参考;教师也可自设选题。

个别对各单位的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重要价值的课题,可由各单位直接指定合适人选进行申报。

2.申报者填报《湖北商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21版)》及论证活页,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不得超过5人。

3.各单位认真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4.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

5.校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布立项结果。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将立项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每个项目2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申报书和活页分开装订),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b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邱艳        联系电话:18872235836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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