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校各项教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确保课题的顺利进行与结题,学校决定开展在研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截止至2020年9月16日,学校所有在研校级及以上级别教科研课题。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
2.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需书面说明情况),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课题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3.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宣传与推介情况、获奖情况、社会影响等。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中期检查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承担单位核查论证、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自查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中所写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等认真进行自查,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本学期申请结项项目不需填写。检查报告打印签字后交项目所在单位,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交一份至科技处。
(2)所在单位核查论证阶段(10月5日-10月16日)
项目承担单位举行本单位教科研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详细了解每个项目的研究情况和遇到的困难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下一年的建设要求、目标和措施,督促各项目按进度开展研究,会议结束后整理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项目承担单位存档。
(3)学校抽查阶段(10月19日-10月30日)
科技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项目进展情况予以审核并进行抽查,重点抽查2019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以上在研教学研究项目。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2019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以上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四、检查要求
1.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课题跟踪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和各课题组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2.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对于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任何进展或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课题,将提出警告直至撤项处理。
3.各单位要在10月18日前将本部门《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科技处。
4.科技处将对本次课题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邱艳
电话:87786859
附件1:湖北商贸学院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