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07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2022年度、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开始受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办理方式

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线上办理,登录网址:http://cst.e21.cn/(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

二、线上办理基本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平台填写结项信息→下载系统生成的结题报告书并打印一份签名→交科技处审核盖章→科技处将盖章页扫描件发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书中盖章页替换后重新上传系统→科技处审核后下载系统生成的专家意见表→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意见表后交科技处→科技处上传系统→省厅审核→在线下载结项证书。相关操作要求请参阅附件。

注意:

1.如涉及延期(超出计划完成时间一年)、成员变更、研究成果形式变更,负责人须先办理变更手续(见附件),待省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办理结项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必须在结项页面下载并填写变更审批表,学校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

2.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成果发表无教育厅项目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项目名称和编号必须同立项书一致,否则不列入结题成果。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参加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65月29日前将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技处,电子版结题材料科技处审核无误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书、成果复印件和手写签名的专家意见表原件、变更申请各一份送交科技处(行政楼一601),科技处办理完校级审批手续后,联系项目负责人替换盖章页重新上传系统并提交学校审核。

如涉及到变更的项目,需先提交变更申请,待省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结项申请。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结题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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