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12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开始受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报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二)结题申报材料包括:

1. 题支撑材料(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封面模板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检报告(盖章签字版)、研究报告、成果附件(若成果是著作,复印件只需封面、封底、版权页等,需交一份原件,原件不退还)、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装订顺序如下:封面、目录、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检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相关证明。

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课题结题发表文章或出版专著必须标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及编号,课题名称和编号必须同立项通知书一致,否则不列入结题成果。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A4纸打印,封面背面是白页,后面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注意:每项课题的评审专家一般为3-5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应超过2位;

评审表单独放,不和结题评审材料一起装订

二、申报截止时间

参加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6529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技处,注明“2026年上半年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单位-姓名)科技处审核无误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送交科技处(行政楼-601),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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